——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解讀之一
編者按: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載體和重要抓手,是現代農業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供銷社工作,2014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分別對供銷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強調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要繼續辦好供銷合作社,發揮其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努力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為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著力打造為農服務平臺,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發[2015]20號)相繼出臺。今年4月13日,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駐發[2016]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了綜合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供銷合作社賦予了新的歷史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本報從即日起對《實施意見》進行解讀,以饗讀者。
關鍵詞:重大意義
《中共駐馬店市委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駐發﹝2016﹞7號)指出,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做好新形勢下三農工作的需要,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貫徹五大發展理念的需要,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加快自身發展的需要。要站在加快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完善中國特色農業經濟體系,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戰略高度,樹立重視供銷合作社就是重視農業、扶持供銷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民的理念,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是新形勢下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為農、務農、姓農”是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性質的定位,《實施意見》通篇都在強調為農服務。2014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就繼續辦好供銷合作社作重要批示:供銷合作社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要繼續辦好供銷合作社,發揮其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和支持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供銷合作社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適應城鄉發展一體化需要、適應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需要的組織體系和服務機制,努力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我市是一個農業大市,農村人口700多萬,破解三農問題是一個重大的政治、經濟任務。當前,我市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推進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打造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加快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迫切要求發展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農業生產服務,迫切需要提供多層次、多樣化、便利實惠的農民生活服務。供銷合作社具有為農服務的深厚基礎和獨特優勢,完全有條件成為黨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靠得著的為農服務的綜合性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