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把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第一民生工程,作為錘煉“四個意識”的大熔爐、轉變工作作風的突破口、檢驗干部能力的新標桿、推進發展的好機遇,作為統攬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平臺和載體,帶領全省人民不懈努力、頑強奮戰,2020年年底實現現行標準下718.6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9536個貧困村全部出列、53個貧困縣全部摘帽,絕對貧困和區域性整體貧困在中原大地得到歷史性解決,如期高質量打贏了脫貧攻堅戰,奠定了鄉村全面振興的堅實基礎。
落實五年銜接過渡期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后,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要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不留空當,政策不留空白”。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省委一號文件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號文件關于五年銜接過渡期的要求,明確過渡期內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對現有幫扶政策該延續的延續、該優化的優化、該調整的調整,確保政策連續性,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
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2020年按照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確定監測規模,我省建立了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這是從制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
接續推進鄉村振興工作。針對各地發展情況差異,將全省各縣分為示范引領縣、整體推進縣、鞏固提升縣,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發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加強幫扶力量,提高幫扶實效,各級領導干部聯系幫扶、定點幫扶、市縣結對幫扶、校地結對幫扶、“千企興千村”等繼續實行,并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調整優化。
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絕對貧困問題解決后,要高度關注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實行分層分類幫扶,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堅持開發式幫扶,及時落實好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幫助提高內生發展能力;對脫貧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省扶貧辦政策法規處處長 梁增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