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從全力為農服務,搭建“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平臺、加強生產合作,夯實“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基礎、加強供銷合作,突出“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關鍵、加強信用合作,強化“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支撐、強化保障措施5個方面,提出了優化綜合性為農服務中心職能、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加快推進基層供銷社改造建設等13項具體措施。
《實施意見》要求,要緊緊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以提升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為根本,以建設規范化為農服務中心為抓手,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為重點,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供銷合作社、金融機構合作為紐帶,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打造以農民為主體、綜合服務功能完備的新型合作經濟體系,切實提升服務農業能力,提高農業質量效益,為加快推動高質量跨越發展、全面建設現代化駐馬店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