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不斷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加強污染治理和生態建設。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注重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和區域聯防聯控,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86.5%、上升4個百分點。基本消除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推進重要河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大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和修復力度,強化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實施一批重大生態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林長制。推動共抓長江大保護,深入實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森林覆蓋率達到24%,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和濕地保護率均達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積分別凈減少10.6萬、3.8萬、3.3萬平方公里。人民群眾越來越多享受到藍天白云、綠水青山。
穩步推進節能降碳。統籌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綠色低碳發展,科學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優化能源結構,實現超低排放的煤電機組超過10.5億千瓦,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由6.5億千瓦增至12億千瓦以上,清潔能源消費占比由20.8%上升到25%以上。全面加強資源節約工作,發展綠色產業和循環經濟,促進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研發應用。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加強綠色發展金融支持。完善能耗考核方式。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為推動全球氣候治理作出了中國貢獻。
(九)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會事業發展。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增加民生投入,著力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在發展中不斷增進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