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駐馬店市供銷社、市農業農村局、農商銀行三家單位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駐馬店市“三社”融合發展 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六項重點任務,對推進“三社”融合發展的具體工作內容進行安排。
《意見》明確,到2022年,試點縣實現基層供銷社100%全覆蓋;有意愿的農村常住農戶100%加入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商銀行系統三農信貸達到貸款總額的30%以上;到2023年,“三社”融合發展在全市全面推開;到2025年,“三社”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基本成熟。
《意見》明確了六大重點任務▼
一是加快推進基層供銷社改造建設,筑牢“三社”融合發展的基層基礎。根據《意見》安排,試點縣將按照有資產、有能人、有產業、有制度的“四有”標準,采取恢復新建一批、改造完善一批、提質增效一批、縣區國資劃轉一批(四個“一批”)的方式推進基層供銷社改造建設。
二是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夯實“三社”融合發展的產業根基。縣區供銷合作社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實施縣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建設、發展工作,加快推進貧困村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2022年底前,試點縣實現貧困村農民專業合作社全覆蓋。
三是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提升“三社”融合綜合發展能力。駐馬店農商銀行系統要通過多種形式為農戶提供便捷化、個性化、差異化的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各商業銀行、農業擔保、保險機構要完善基礎金融服務,形成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相互補充的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體系。鼓勵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金融,開展資金互助合作。
四是推進基層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融合發展。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通過開放辦社推進供銷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深度融合,促進服務優勢疊加、產業相互滲透、功能互補延伸。同時基層供銷社要不斷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緊密利益聯結,促進深度融合發展。
五是推進信用社與基層供銷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合作,構建“三社”融合發展的運行機制。供銷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信用社要加強股份合作、生產合作、供銷合作、消費合作、信用合作,不斷提高“三社”為農服務綜合能力。
六是加強信用合作,提供金融服務。開展金融貸款業務,逐步構建供銷社縣區、鄉鎮、村三級金融服務體系,開發信貸產品,有效解決合作社產業發展的瓶頸難題,開展資金互助合作試點,推進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為農服務水平。
《意見》還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爭取政策支持,加強督查考核幾個方面對保障措施進行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