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5日從省林業廳獲悉,我省近日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完善我省集體林權制度,推進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據介紹,我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于2007年啟動,2011年年底基本完成了以確權發證為主要任務的基礎改革,涉及全省158個縣(市、區)4255.6萬農村人口6788萬畝集體林地。5年來,我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斷深化,林權流轉合同標準文本使用率大幅提高,集體林地家庭承包率由68%提高到75.4%。
《實施意見》指出,要進一步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林地經營權,探索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運行機制,承包權人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流轉、抵押、經營和收益的權利。鼓勵通過頒發林權流轉證,形成承包流轉合同網簽管理系統,賦予林權流轉證以林權抵押、擔保、貸款,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等憑證權能。
《實施意見》明確,要建立公益林動態管理機制,允許對承包到戶的公益林進行調整完善。對于商品林則要放活經營權,調動社會資本投入集體林開發利用,鼓勵和引導農戶采取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省集體林地權屬明晰率達95%以上,集體林地流轉合同格式文本使用率達90%以上,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和涉林農民合作社1萬家以上,農民年林業收入達1200元以上。(記者 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