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確山縣供銷合作社現有基層供銷社7個,直屬企業6個。企業多數靠資產租賃維持運轉,其他經營性業務基本沒有開展;鄉鎮基層社大體分為“三個三”:即資產完整、經營較好、有盈利的占三分之一;尚有資產、靠房屋租賃的占三分之一;無資產、無經營的占三分之一。
社有資產是供銷合作社開展為農服務的重要保障,維護社有資產安全,確保資產保值增值,是各級聯合社的重要職責。為確保系統社有資產安全,確山縣供銷合作社監事會切實履行監督職責,認真開展“三項監督”,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歸納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報送社黨組、理事會等部門。存在主要問題有:一是資產權屬不明晰,維權困難。計劃經濟時期,供銷社取得的土地多為國有劃撥,加上干部職工對土地、房屋確權認識不足,征地、建房時缺少辦理有效手續,以及供銷社與商業部門分分合合等原因,部分農村土地、房屋現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確權、維權困難。二是財務制度執行不嚴。少數基層社、直屬企業財務開支不合理、不規范,應收賬款長期拖欠,帳務管理混亂,個別單位經營出現嚴重虧損等。三是內外監督不力。各級供銷合作社雖然設立有內部監督機構,由于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創新,管理滯后等原因,造成社有資產監管不能及時跟進。外部監管多為事后監督,發現問題已成事實。
為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建議:一是用好政策,切實維護供銷合作社權益。各級供銷合作社要認真貫徹落實中發11號、豫發20號、駐發7號和確發15號文件關于“重視供銷合作社就是重視農業、扶持供銷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民”,“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切實做好供銷合作社土地權屬確定和登記頒證工作”的指示精神,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關注和支持,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同時建議上級供銷合作社與相關部門聯合出臺實施意見,助推供銷合作社土地、房屋確權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監督體系。各級供銷合作社要樹立保資產就是保生存,保資產就是保發展的危機意識,建立健全社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全面摸清系統資產,落實“三會一層”制度,強化資產、項目監管。落實主要負責人離任審計和單位平時和年終審計制度,完善機關、企業人員交流機制,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工作能力。加強對入股參股企業的督查,行使出資人職權,確保出資人合法權益。積極探索適應經濟新常態的監督考核體系,加大年度考核目標體系中資產管理分值,嚴格“一票否決”。三是加強監事會自身建設。各級供銷合作社要認真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社員代表大會,建立監事會組織,完善治理結構,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監事會要積極參與本級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和重大項目的決策和監督,監督過程中要敢于亮劍、敢于行使否決權。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收集基層單位意見和建議,積極為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建言獻策。加強理論、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新知識、新技能,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駐馬店市供銷合作社監事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