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推動農村全面小康社會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精神,現就深化我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一項重要的緊迫任務
(一)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做好新形勢下三農工作的需要。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是新形勢下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當前,我省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推進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打造現代農業大省,加快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迫切要求發展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農業生產服務,迫切需要提供多層次、多樣化、便利實惠的農民生活服務。供銷合作社具有為農服務的深厚基礎和獨特優勢,完全有條件成為黨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靠得著的為農服務的綜合性組織。
(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加快自身發展的需要。近年來,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始終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創新經營機制,拓展服務領域,經濟實力、服務能力和發展活力明顯增強,已經成為引領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農村現代流通、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重要力量。同時必須看到,目前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相對薄弱,社有企業規模偏小,綜合服務實力不強,層級聯系比較松散,體制沒有完全理順,必須通過深化綜合改革,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在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致富、繁榮城鄉經濟中更好發揮獨特優勢,擔當起更大責任。
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
(三)指導思想。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總引領,緊緊圍繞我省三農工作大局,以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為核心,以提升為農服務能力為根本,以強化基層社和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為重點,按照政事分開、社企分開的方向,著力推進基層社、聯合社、社有企業、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改革,加快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適應城鄉發展一體化需要、適應農業現代化需要的組織體系和服務機制,努力開創我省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
(四)基本原則
——堅持為農服務根本宗旨。始終把服務三農作為供銷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為農服務成效作為衡量工作的首要標準,做到為農、務農、姓農。
——堅持合作經濟基本屬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推動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實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